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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就是否恢復豁免部分中國大陸產品 301條款關稅徵求公眾意見

2021/10/14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本(2021)年10月5日發布通知,就是否恢復豁免部分中國大陸產品301關稅徵求公眾意見,要點如下:

一.  USTR戴琪大使10月4日曾表示,該署將啟動中國大陸產品301關稅之關稅豁免程序(exclusion process)。USTR10月5日於聯邦公報公告,就過去曾延長豁免301關稅之549項產品 (註:多數延長已屆期失效)是否恢復豁免,徵求公眾意見。

二.  戴琪大使表示將與中國大陸討論中方對於美中第一階段貿易協定之履行情形,對中國大陸非市場之政策及措施表示關切,並將與盟友合作確保公平之競爭條件。

三.  美方曾給予2,200項中國大陸產品豁免301關稅,並延長其中549項產品豁免,惟大多數豁免已於去年12月31日屆期失效。由於該549項產品豁免曾被認定應予延長,USTR將個案( case-by-case )評估恢復該等產品之豁免。(曾獲豁免的549項產品清單如附件)

四.  USTR評估標準包括該產品是否僅能從中國大陸取得、恢復該產品豁免(或不恢復豁免)是否將對評論人或其他美國利害關係人造成經濟損害,如對中小企業、就業、製造產出、美國關鍵供應鏈之影響。USTR亦將評估產品豁免對於301調查目標之整體影響,即促使中國大陸停止相關政策及措施。

五.  本案公眾評論期間為本年10月12日至本年12月1日,共50日。USTR將審查公眾評論,諮詢中小企業署之意見,並將確保中國大陸產品301條款關稅符合拜登政府經濟優先事項。USTR並就恢復豁免之期間,尋求公眾意見。恢復豁免產品(reinstated exclusions)將公布於聯邦公報 ,並溯及於10月12日生效。

有關該產品是否僅能從中國大陸取得,公眾評論應就以下事項加以說明:

一.  該產品或類似產品是否可在美國或中國大陸以外國家取得;

二.  自2018年9月以來,該產品全球供應鏈之變化,以及其他相關產業調整;

三.  自2018年9月以來,進口商或美國採購商就在美國或中國大陸以外國家取得該產品所作之努力;

四.  美國國內生產該產品之產能。

 

有關USTR新聞稿及本案公告,可參閱該署網站及USTR公告

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Notices/Section%20301%20China%20Request%20for%20Comments/2021-22062.pdf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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