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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智庫針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發表影響評估及地緣政治報告

2021/09/15
2021年8月31日歐洲智庫Sandbag與E3G受中國大陸能源基金會委託,針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發表〈碳邊境調整機制:影響及地緣政治風險分析〉(A Storm in Teacup: Impacts and Geopolitical Risks of the European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政策研究報告,報告指出,因CBAM管制項目有限,僅將鋼鐵、鋁、水泥、肥料及進口電力納入產品適用範圍,上述產品僅占中國大陸出口歐盟總額之1.8%,對中國大陸出口歐盟整體影響不大。即便將能源消耗納入間接排放(indirect emissions),僅鋁製品將會受到進一步影響。
 
國際社會確實對CBAM存在反彈聲浪,例如中國大陸政府針對CBAM表達反對立場,並強調國際社會對能源及氣候議題的相關施政,應充分考量各國經濟發展程度差別;澳洲觀光暨投資部部長特漢(Dan Tehan)認為,CBAM只是一種新的保護主義,將破壞全球自由貿易並影響澳洲的出口及就業;澳洲政府長期以來反對任何形式的碳定價,甚至尚未承諾至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美國政府雖未明確表達支持或反對立場,但目前拜登總統已指示其團隊評估是否有需要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
 
除了中國大陸、澳洲及美國外,歐盟成員國間其實也對CBAM存在分歧,富裕的西歐國家與污染及貧窮問題嚴重的東歐國家形成對壘,尤其是仰賴化石燃料出口的波蘭、匈牙利兩國。未來可見到歐盟執委會透過「社會氣候基金」(Social Climate Fund)協助再生能源相關基礎設施較為不足的國家進行經濟與能源的轉型。
 
基此,該報告內容除論及中國大陸出口歐盟所可能受到的影響外,也指出:(1)部分國家單方面認定CBAM為保護主義貿易政策,卻忽略該項政策背後的脈絡與多元動機,例如:利害關係人重視碳洩漏(carbon leakage)的數據追蹤與預防,或溫室氣體減排等問題;部分產業協會代表則強調低汙染及高能源效率產品的競爭力等;(2)儘管在政策設計與制度調整的過程可能存在部分內部差異,但是歐盟執委會向來堅持CBAM均須符合WTO相關規範;3)目前CBAM改革草案將會受歐盟議會審查,按既定時程,2023至2026年為過渡期,進口商將不會額外繳納費用,直至2035年完全取消免費排放額度(Free emissions allocations),CBAM才會完全適用所有出口至歐盟的產品。
 
整體而言,對於CBAM法律草案的討論,其實間接涉及了整體國際社會在氣候議題的討論與合作,考驗著歐盟執委會如何平衡經濟發展與氣候政策之間的矛盾。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便在歐洲議會發表演講時表示,氣候議題的具體進展取決於富裕國家能否給予窮困國家在財務援助、脫碳技術等方面足夠的支持。預期未來可見到歐盟執委會副主席暨歐盟氣候政策主席提孟思(Frans Timmermans)在平衡經濟發展與氣候政策的過程中,透過與重要夥伴國家共同協助其他國家擴大再生能源相關基礎設施的方式,進而為CBAM爭取更多國際支持。
 
 【資料來源:國際經貿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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