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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美國製」標示新規則正在醞釀

2020/07/15
新的「美國製」標示新規則正在醞釀中,此改變將給當局對於違反“美國製”規定的行為,尋求民事懲罰的新範疇。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正尋求將“美國製”標準轉變為新的“美國製標示”規則,此舉賦予當局可尋求民事處罰的能力,以制止侵權行為。
 
此改變將禁止營銷商使用不合格“美國製”聲明在標籤上,除非:
 
(一)產品最終組裝或加工在美國進行;
 
(二)產品所有重要的加工過程都在美國進行;
 
(三)產品所有或幾乎所有成分或元件均在美國本地製造和採購。
 
該擬議的規定還將涵蓋,郵購目錄或郵購廣告中出現的不合格“美國製”聲明標籤。但是,它不會取代、更改或影響任何與原產國標籤有關的其他聯邦法規或州法規。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消保局局長Andrew Smith說:「對於消費者、製造商、零售商和美國工人來說,產品是否確實在'美國製造'是一個重要問題。」
 
根據去(2019)年秋天《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以美國製聲明為主題舉辦之研討會,引用了2013年一項研究指出,幾乎有五分之三的美國人同意,“美國製造”意味著產品的所有部分,包括產品所包含的任何天然資源都源自於美國。三分之一的消費者還認為,產品必須百分之百來自某個國家,這樣該產品才能在被稱為“該國製”。
 
該擬議規定將適用於產品標籤和“郵購”廣告,所闡明的原則刊載於《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美國原產地宣稱執行政策聲明》(Enforcement Policy Statement on U.S. Origin Claims)。
 
迄今為止,《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僅發布了擬議法規制定通知-並在60天內徵求對該擬議法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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