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國關務署前於本(2020)年5月31日宣布自本年6月10日起,調高約3,000項產品進口關稅稅率,因故暫緩執行。惟沙國關務署於6月21日改調高1,449項產品之進口關稅稅率,調整幅度0.5至15%不等 (清單如附件),並自本年6月20日起實施。
前述調高進口關稅稅率之產品共分為8大類:
1.動植物產品:涵蓋稅則第4章、11章以及17章,調整稅率品項為224項。
2.化學品及橡塑膠產品:涵蓋稅則第27章、38章以及39章,調整稅率品項為50項。
3.皮革:涵蓋稅則第41章,調整稅率品項為27項。
4.紙類及橡膠類產品:涵蓋稅則第48章,調整稅率品項為38項。
5.紡織及鞋帽類產品:涵蓋稅則第55-57章、59章、61章以及63-64章,調整稅率品項為91項。
6.礦物、瓷磚、金屬及鋼鐵類產品:涵蓋稅則第68-70章、72-76章、78-79章、81章以及83章,調整稅率品項為878項。
7.機械、電器及汽車零配件產品:涵蓋稅則第84-85章以及87章,調整稅率品項為115項。
8.儀器、家具、玩具、藝術品及雜項製品:涵蓋稅則第90章、94章以及95-96章,調整稅率品項為26項。
108年我國出口沙烏地金額約9.14億美元,出口前100大產品(稅則號列6位碼)金額7.72億美元,占出口沙國總額84.47%,其中遭本次調高稅率項目共計26項(如附件)、金額1.81億美元,主要受影響產品為鋼鐵及其製品、塑膠製品,調高後之稅率皆未超過沙國於WTO承諾之約束稅率。
經我駐沙烏地阿拉伯王國代表處洽沙國海關表示,6月20日前已離開出口國之貨品不適用新稅率。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