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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對合成及再生纖維紗實施最終防衛措施,我國獲排除適用

2020/06/05

印尼財政部於本(2020)年5月27日公告第56/PMK.010/2020號條例,自本年5月27日起就進口合成及再生纖維紗(Yarn of Synthetic and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產品稅則號5509.22.00, 5509.32.00, 5509.51.00, 5509.53.00, 5510.12.00, 5510.90.00)分三階段實施為期2年半之防衛措施,各階段稅率如下:

第一期: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1月8日,課徵每公斤(Kg)1,405印尼盾;

第二期: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8日,課徵每公斤(Kg)1,192印尼盾;

第三期: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8日,課徵每公斤(Kg)979印尼盾。

 

本案我國產品於受調查期間占印尼進口比例低於3%,經我國爭取,確定排除適用防衛措施。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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