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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將對進口合成及再生纖維紗實施防衛措施,我國獲排除適用

2020/03/13
印尼前於去(2019)年9月18日對進口合成及再生纖維紗(Yarn of Synthetic and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進行防衛措施立案調查,去年11月5日印尼向世界貿易組織(WTO)通知,針對受調產品(稅號5509.22.00, 5509.32.00, 5509.51.00, 5509.53.00, 5510.12.00, 5510.90.00 計6項)實施每公斤1,405印尼盾之臨時防衛措施,為期200日,並自印尼財政部長法令公告後生效。
 
本(2020)年3月3日印尼向WTO通知,印尼防衛委員會(KPPI)業完成本案終判報告,並認定調查期間不論絕對或相對於國內產量而言,合成及再生纖維紗之進口量確實有激增,且印尼國內產業遭受嚴重損害主要係因進口量激增所致,爰建議印尼財政部自本年5月27日起,針對本案受調產品分三階段實施為期2年半之防衛措施,該措施將自印尼財政部長法令公告後生效,各階段稅率提案如下:
 
(一) 第一期:2020年5月27日至同年11月8日,課徵每公斤(Kg)1,405印尼盾;
 
(二) 第二期: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8日,課徵每公斤1,192印尼盾;
 
(三) 第三期: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8日,課徵每公斤979印尼盾。
 
本案終判報告,因我國產品於受調查期間占印尼進口比例低於3%,經我國爭取後於報告中列為排除適用防衛措施清單。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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