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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及利亞於2018年1月頒布商品進口新規定

2018/02/09
阿國政府於本(2018)年1月份公布最新進口規範,其中涉及銀行押匯來源國相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Certificate of free marketing in the country of origin of products exported to Algeria),同時符合阿國產品安全規定文件。
 
阿爾及利亞買主於檢附進口貨物來源國相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Certificate of free marketing in the country of origin of products exported to Algeria)時,必須由任何具有台灣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等英文字樣之協會背書,阿國銀行始可放款,「Association」等字樣協會則暫不接受。
 
若我商出口面臨阿國新規定時遭遇困難,請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聯繫,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俾適時提供協助。(承辦人:林宜屏小姐/電話:02-23977332/電子郵件:yplin@trade.gov.tw)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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