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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10月我國紡織品ECFA早收清單貨品出口概況

2017/01/06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之關稅減讓措施於100年1月1日生效實施,依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清單及降稅安排,早期收穫產品稅率分兩年3階段降為零,自102年1月1日起清單內產品全部零關稅。
 
中國大陸對我國降稅之紡織品早期收穫清單以HS 2009年稅則為基礎原有136項,因中國大陸自101年1月1日起實施HS 2012版稅則,在同一貨品範圍下,其原承諾之稅項已調整為137項(含50~63章之紡織品134項,及第70章之玻璃纖維產品3項,對照我國HS 8碼稅號共175項)。
 
依據我國海關統計,105年1~10月我國對中國大陸出口該137項產品金額為11.36億美元,較前一年同期減少10%,惟出口金額占我國對中國大陸出口紡織品總額比重由72%增加至73%,且非早收紡織品出口衰退幅度(16%)較大,顯示ECFA優惠關稅對台灣紡織業拓銷中國大陸有實際助益,詳表一。
 
就產品項目分析,105年1~10月我國對中國大陸出口各類產品項目除纖維與紗線以外,出口金額均較前一年同期衰退,衰退最多者為雜項紡織品,計衰退41%。主要出口貨品為布類產品,出口金額達8.5億美元(占137項貨品出口總額比重逾七成),較前一年同期衰退12%,詳表二。
 
105年1~10月我對中國大陸出口該137項貨品之前10大產品(含8項布類、2項紗線)出口金額為6.1億美元,占我對中國大陸出口該137項貨品總額比重達54%,詳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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