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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繼續對中國大陸玻璃纖維徵收反傾銷稅

2021/09/09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公布,本(2021)年8月24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大陸的玻璃纖維(Glass Fibre and articles thereof)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建議繼續對中國大陸涉案產品基於到岸價(CIF)徵收8.67%至49.9%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不包括玻璃棉、玻璃纖維棉、玻璃纖維絕緣材料、玻璃纖維紗、玻璃纖維針織物、玻璃纖維織物、玻璃纖維粗紗,用於熱塑性應用的短切原絲,纖維直徑在0.3至2.5微米的超細玻璃纖維,玻璃纖維席、玻璃纖維網、玻璃纖維薄片,濕短切原絲和用於混凝土增強的耐鹼玻璃纖維(Cemfil)。該案涉及印度海關稅則號列7019項下產品。
 
 2010年1月8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大陸的玻璃纖維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5年7月7日,印度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大陸的玻璃纖維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2016年7月6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建議徵收CIF 20.46%至47.15%反傾銷稅。2018年2月12日,印度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大陸的玻璃纖維啟動反規避立案調查,審查四川威玻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泰國分公司Asia Composite Materials(Thailand) Co., Ltd是否以中國大陸的玻璃纖維為原料製成玻璃纖維短切原絲氈出口至印度以規避反傾銷稅。2018年7月30日,印度對該案作出反規避肯定性終裁,建議對Asia Composite Materials(Thailand) Co., Ltd.以到岸價(CIF)徵收47.15%反傾銷稅。2020年9月25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大陸的玻璃纖維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
 
 
 
【資料來源:投資臺灣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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