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會員國於中期諮商會議本(2019)年10月19日結束後已處理針對《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Investor-To-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ISDS)等歧見。
經五年諮商後,RCEP協定是否將涵蓋此項機制將以共識方式決定,但實際上已將ISDS排除在外。
有關資料本地化(data localization)方面,印度與其他會員國已對一種容易互相承認之語言以及本國法律與國家法律優越性相互承認等達成共識。
RCEP已同意在電子商務方面不應採取任何爭端解決機制。然而,印度要求對關稅減讓之五項基礎原則變更則被其他會員國視為不合理要求。
RCEP各會員國要求印度提出2019年應適用之稅項限制清單。依據RCEP原產地自由規則,印度認為適用此種關稅減讓之產品項目不適用於中國大陸。
印度期盼有另外一種關稅機制來處理此情形。印度對中國大陸之關稅減讓等市場進入議題預計將繼續保留諮商。據悉,RCEP諮商目前遭受印度各個產業日益增加之攻擊,渠等認為參與此項協定將導致中國大陸廉價產品進入印度市場。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