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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中國大陸和印度細丹尼聚酯棉作出平衡稅初裁

2017/11/09
美國商務部於本(2017)年10月31日發布公告,對自中國大陸和印度進口細丹尼聚酯棉(Fine Denier Polyester Staple Fiber)作出平衡稅初裁:
 
(1)中國大陸企業Jiangyin Hailun Chemical Fiber Co. Ltd.補貼率為41.73%、江陰市華宏化纖有限公司(Jiangyin Huahong Chemical Fiber Co. Ltd.)補貼率為47.64%、中國大陸其他生產商/出口商補貼率為44.69%。
 
(2)印度企業Bombay Dyeing & Mfg. Co. Ltd.補貼率為7.18%、Reliance Industries Limited補貼率為9.86%、印度其他生產商/出口商補貼率為9.37%。本案涉及美國關稅稅則號列5503.20.0025項下產品。美國商務部預計於2018年1月17日對中國大陸和印度涉案產品作出平衡稅終裁。
 
美國企業DAK Americas LLC、Nan Ya Plastics Corporation, America和Auriga Polymers Inc.代表美國國內產業前於2017年5月31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和美國商務部提出申請,要求對自我國、中國大陸、印度、韓國和越南進口細丹尼聚酯棉發起反傾銷和平衡稅立案調查。
 
美國商務部前於2017年6月21日對自我國、中國大陸、印度、韓國和越南進口細丹尼聚酯棉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同時對自中國大陸和印度進口涉案產品發起平衡稅立案調查。
 
因美國企業於2017年7月13日撤銷對越南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立案申請,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終止對越南涉案產品的反傾銷調查。2017年7月1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我國、中國大陸、印度和韓國進口細丹尼聚酯棉作出反傾銷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同時對自中國大陸和印度進口的涉案產品作出平衡稅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據美方統計,2016年美國自中國大陸和印度進口涉案產品總額分別約為7,940萬美元和1,470萬美元。
 
【資料來源: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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