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貨品放行後申請 ||

    廠商申辦時應檢附文件
1. 原產地證明書 (視實際需要決定副本所需份數)
2. 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書 (本會留存資料,請與原產地證明書一起套打並加蓋公司大、小章),第10欄並請繕列承製工廠名稱及地址
3. 海關出口報單影本
4. 足資證明出口人名稱欄須填載為國外買主之交易相關文件影本
5. 其他經貿易局公告應檢附之文件
6. 若屬委託海外加工紡織品直接輸往美國、歐盟、加拿大、土耳其或巴西之申請案件,請加附「出口報單所載紡織品已完成主要製程聲明書」及成品自加工地出口之提單憑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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